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现将市区(不含临桂,下同)初中、市直属小学及幼儿园2023年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2023年共下达市区初中招生计划322个班,班额为50人;下达市直属小学招生计划30个班,班额为45人;下达市直属幼儿园招生计划10个班,班额为20人。
(相关资料图)
二、各城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认真执行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校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在指定目录内做好新生教材、教辅的征订工作。
附件:
1.2023年市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2.2023年市区公办初中多校划片招生指标分配表
3.2023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4.2023年市直属小学招生计划
5.2023年市直属幼儿园招生计划
桂林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4日
说明:初中班额为50人。
说明:
1.本表所列多校划片招生指标均包含在市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总数之内。
2.市直属小学按照学校所在地纳入相应城区统一分配多校划片指标,并由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直接录取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复兴小学、豪文学校、尚贤学校小学部委托秀峰区教育局负责)。
3.中山中学多校划片招生以城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和录取,多校划片指标不直接分配到各小学。
4.长海学校多校划片指标不直接分配到秀峰、叠彩区。
说明:
1.初中班额为50人。
2.招生计划包含可直接录取的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隶属高校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学生。
3.第1次报名时,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80%仅接受学校所在县(区)学生报名,招生计划总数的20%仅接受除学校所在县(区)外的六城区或五城区学生报名;第2次报名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接受学校所在县及六城区学生报名。
说明:
1.小学班额为45人。
2.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包含可直接录取的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隶属高校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
3.阳光学校和智谷东方外国语学校已于 2020年分别划转七星区、象山区管理,在划转过渡期内招生工作暂由市教育局负责。
说明:幼儿园小班班额为20人。
来源丨桂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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